吊车出租协议(一)承租方:(简称甲方)出租方:(简称乙方)根据双方共同协商,同意租用吊车,配合甲方吊装,具体内容磋商如下:一,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:型吨吊车,台.二,施工内容和地点:三,租赁时间暂定天,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四,财务结算:1,计收费标准:甲方包月租用元/月,每天至少保证一个班,超出时间按国家标准,四小时之内为半个班,八小时之内为一个班.2,进出场费:元(汽车吊即路途台班个班)由甲方支付.3,严格执行任务单签收制度,甲方须根据协议每天认真签署任务单.4,付款方式:甲方在乙方机械进场前,支付元的预付款(进出厂费),车辆到达甲方场地预付天元的预付款,以后每天付一次.5,甲方必须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内付款,如逾期,乙方除按总费用的2‰每天计收违约金,还有停止吊装或终止协议的权利,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,由甲方负责.五,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,不能违章作业,严禁超负荷起吊.乙方机械进场后,甲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,以免发生机械意外,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机械损坏或丢失(包括车上零部件),甲方要负责赔偿.六,甲方在吊装中,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证书的起重工指挥,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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